一、活动主题
激情五月 青春放歌。
二、参赛对象
全体师生员工。
三、比赛时间
四、比赛地点
学院体育场。
五、比赛形式
本次合唱比赛采取团体比赛形式,参赛队规模为35人至80人。
六、比赛要求
1.以系部为单位组织参赛队,参赛队派分比例为:学前教育系一部选派4支参赛队,经济管理系选派2支参赛队,机械设计系选派2支参赛队,学前教育系二部选派4支参赛队。
2.参赛曲目分为必选曲目和选唱曲目,每支参赛队合唱两首歌曲,从必选曲目和选唱曲目里各选一首作为本参赛队参赛曲目。选唱曲目也可自选,需报组宣部同意后方可作为本参赛队的参赛曲目。
3.每支参赛队可以邀请班主任、任课老师、班级联系领导干部参加合唱比赛,每邀请一名教工参加合唱比赛加0.2分,此项加分封顶1分。
4.合唱指挥必须是本系部学生,每名指挥只能做一支参赛队的指挥。
5. 各参赛队歌曲伴奏形式自定,现场伴奏可以诚邀专业教师,歌曲伴奏带由各队自备。
6. 参赛队可灵活采用合唱领唱,适当加入朗诵等形式增加比赛特色,领唱、朗诵等可以是教师。
7、各队演唱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。
8、比赛出场顺序采用抽签决定。
七、评分
1、评分内容包括精神风貌(台风、组织、纪律、服装、化妆、仪表等),表演形式,演唱效果等。
2、评分标准:
本次合唱比赛总评分为10分。
(1)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,演唱节奏准确鲜明,音准良好。(2分)
(2)声音洪亮、悦耳、协调,吐字清晰。(2分)
(3)演唱形式丰富,合唱队员与指挥及伴奏配合默契。(1分)
(4)精神饱满,有朝气,有激情。(1分)
(5)台风好,上下台迅速整齐,纪律良好。(1分)
(6)演出效果和谐完整,富于艺术感染力及艺术创新。(2分)
(7)师生同台演唱。(1分)
3、评分方式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参赛队的最终得分。
八、奖励办法
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4名。
组织宣传部
附:“激情五月 青春放歌”合唱比赛参赛曲目(20首)
一、必唱曲目
1、《歌唱祖国》
2、《共筑中国梦》
二、选唱曲目
1、《没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》
2、《团结就是力量》
3、《保卫黄河》
4、《我的祖国》
5、《中国,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》
6、《走进新时代》
7、《我和我的祖国》
8、《同一首歌》
9、《春天的故事》
9、《歌声与微笑》
10、《半个月亮爬上来》
11、《走向复兴》
12、《青春舞曲》
13、《爱我中华》
14、《友谊地久天长》
15、《长城谣》
16、《让世界充满爱》
17、《蜗牛》
18、《阳光总在风雨后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