泊头职业学院2016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办法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6-12-29 11:27:00
2016年度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对象为学院聘任(任命)的副科级以上干部,即学院现任中层干部。具体考核办法是:
1、2017年1月2日下午2:30,召开全院述职述廉测评大会,参会人员是学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、工会代表、班主任、辅导员、教学秘书、教研室主任、年级主任;高中部中层以上干部、班主任,备课组长;师芳中学中层以上干部、班主任。
2、全院述职述廉测评大会的述职人员是各处室正职,系部主任、书记,述职述廉时间是每人5分钟;其余干部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,于2017年1月5日下班前交组宣部。
3、在被考核人述职述廉的基础上,与会人员依据《泊头职业学院职业学院中层干部考核民主测评表》进行民主打分测评。
4、民主测评打分共分三次:一是所有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打分;二是学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再打一次分;三是学院领导再打一次分。
5、前二次的测评票去掉5%的最低票和5%的最高票后,按照公式“年终考核分值=所有参会人员的测评分×0.4+学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测评分×0.3+学院领导测评分×0.3”计算出被考核人的考核得分,报学院党委审定。
泊头职业学院组织宣传部
2016-12-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