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骄傲,我是泊职人”演讲比赛规则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9-05-17 07:52:00
“我骄傲,我是泊职人”演讲比赛规则
一、参赛须知:
1、各支部选派一个参赛队参赛。
2、请参赛选手在赛前20分钟入场,按照指定位置就座。
二、评分标准:
1、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进行评判,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。
⑴思想内容占6分:观点明确、联系实际2分,主题鲜明深刻2分,材料真实典型2分。
⑵表达形式4分:有声语言准确、感情充沛2分,态势语言自然恰当1分,风度仪表0.5分,全场效果0.5分。
2、第三位选手演讲完毕后,评委开始进行评分,现场亮分。
3、各支部书记组成评委会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(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)。
三、参赛要求:
1、要求主题鲜明,结合实际,突出亮点,题目自拟。
2、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。
3、选手参赛应使用普通话,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,不能脱稿的参赛选手扣0.5分。
4、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7分钟(7分钟时有提示),超时扣0.5分。
四、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4名。
五、比赛若有疑义,由评委会裁定。
组宣统部
2019.5.13